各教学院(部、中心):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46号)文件和《关于开展湖南工程学院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前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预通知》(2022年1月17日发布)文件要求,为持续实施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做好2022年校级项目申报、省级推荐和前期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类型及范围
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在类别上我校从2021年起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
1.项目类型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项目类别
分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为2021年起“大创计划”新增项目类别,旨在鼓励引导大学生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我省“三高四新”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项目申报指南参照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1)。
3.申报范围。针对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大三年级学生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但不能作为项目主持人,毕业年级学生不得申报。每位学生在同一学年原则上只能参与一个项目。
应用技术学院自行组织申报。
4.申报材料。学生根据申报项目类型提交项目申请书(附件1-2至附件1-4)、申报汇总表(附件1-5)和对应的佐证材料。
5.申报数量。本年度全校拟立项校级110项左右;其中,校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拟立项4项,其余为校级一般项目。省级推荐数量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指标确定。各教学院可申报名额见分配数量表(附件1-6)。
(二)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或项目成员申报数量超过2项者,或学生已主持省级项目者;
(2)教师指导在研项目(含第二指导教师),数量超过2项者;
(3)项目名称与前期立项项目名称雷同者;
(4)经论文查重系统检测,项目申报书与前期立项项目申报书文字重复率超过30%;
(5)前期有项目未按时结题者;
(6)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者;
(7)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者。
2.项目团队成员应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人数不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3.学生是项目的主体,为充分尊重项目组成员的创新思维及选题需求,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保证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和探索性的前提下,进行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施、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指导教师要积极引导参与项目的学生,积极撰写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研究报告、论文,将研究成果转化成公开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及其他应用成果。
(三)项目评审与推荐
1.学院初审推荐。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申请书,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提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且按评审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后依次进行校级推荐,并按推荐顺序依次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校级评审。创新创业学院对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形式复核后,组织专家统一评审,评选出校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和一般项目,并按评审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后依次予以公示(OA和创新创业学院官网)。
3.省级推荐。省级推荐项目根据省教育厅分配指标,按校级评审结果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后依次推荐,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二、前期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范围
1.2018-2021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均可申请结题验收。其中,2020年及以前立项的校级项目和2019年及以前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须在本次完成结题。2018-2021年立项未结题项目详见项目清单(附件2-1)。
2.创新创业学院将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公布。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的实施。
(二)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条件。项目结题,一般应有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的论文、授权专利或以项目为基础制作的创新创业(含学科竞赛)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2.材料要求。项目结题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交结题报告书(附件2-2至2-3)和结题汇总表(附件2-4)、成果统计表(附件2-5)以及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成果,包括撰写的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设计成果、发明专利、科技作品、各类学科竞赛获奖以及其他所有相关佐证材料。
3.平台填报要求。省级以上项目结题,需提前登录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按时按要求提交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报告,未提交或提交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验收。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平台新旧系统统一网址:http://114.220.75.43:1021/;2020年及以前的项目登录旧系统,账号和初始密码为项目负责人学号;2021年及以后的项目登录新系统,账号为项目负责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号@cxcy.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范围、申报要求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创新创业学院将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凡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将直接核减该学院本年度申报分配名额,并不予补报。
2.请各教学院于2022年4月11日17:30前,将纸质材料(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同时将电子档打包发送至邮箱。
3.所有材料均通过教学院统一报送,创新创业学院不单独接收个人材料。各项材料请按以下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
(1)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包括项目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结题报告书、结题汇总表和成果统计表。
(2)电子档材料: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发送,文件夹和邮件命名“xx学院+2022年项目申报/结题材料”;申报书或结题报告书单个文档命名“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提交的佐证材料要求扫描端正清晰。
4.省级推荐项目需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待省教育厅通知发布后,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鼓励并支持“卓越计划”班的学生积极申报。
2.各教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结题验收,并指定专人负责。若有教学院出现申报数量少于分配名额、推荐项目质量差、实施组织评审不到位和结题验收效果不好等情况,将直接影响本年度年终目标任务考核成绩,并扣减下一年度申报分配指标。
3.各教学院应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组织优秀团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申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4.各教学院要重视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强化项目管理,鼓励学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专利、软著和获奖等,指导和支持项目负责人进行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及时梳理总结,促进优秀项目的展示、交流和推广;督促学生及时完成报账,学校将定期清理并冻结相关项目经费。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碧,李珍辉;
联系电话:0731-58683538,58683762;
电子邮箱:sc58683762@163.com
附件:
1-1.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1-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1-3.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1-4.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1-5.2022年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1-6.2022年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分配名额表
2-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8-2021年立项未结题项目清单
2-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3.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2-4.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汇总表
2-5.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3月17日
(审核:李珍辉 谢卫才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