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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按照国家和湖南省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湘教通201912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举办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大赛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学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总体安排

第五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广度、有高度、有深度、有温度,努力体现有突破、有特色、有新意。扩大参赛规模,实现学院全覆盖;广泛实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热血青春力量;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等国家战略和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做强高教版块,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大赛的主体赛事将在赛基础上,举办全决赛大赛选拔赛。做大红色版块,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从实践中提升学生思想政治素养

要将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与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鼓励更多老师和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学科竞赛项目等优秀项目参与“互联网+”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提高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作品质量。

三、参赛项目类型与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家政服务、养老服务、食品安全、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健康服务、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社区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五届大赛。已获往届国赛铜奖(省赛一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并直接参加湖南省全国大赛选拔赛,按评审得分从高到低竞选国赛参赛资格,但不参与省赛评奖。已获往届省赛二、等奖的项目,可报名参赛,若本届获奖等次相同则不予重复授奖。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必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且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全国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报名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学院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比赛赛制

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湖南省大赛选拔赛采用赛、校赛两级赛制。赛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并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参加上一级比赛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8月)。所有参加本次大赛的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 cn)或微信公众号(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或通过湖南省大学生双创云平台(cy.hunbys.com大赛专题网页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各参赛团队根据项目特点和优势选择合适赛道大赛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45日至815日,其中省赛报名截止日期为6202359分之前,省赛名额分配基数将以此时间节点报名成功的项目数量为准(省赛报名截止后,国赛报名仍可正常进行,并将纳入国赛名额的分配基数)。

2.校级大赛4-6上旬)。校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通信评审环节,包括项目计划书,根据第一轮通信评审成绩,按照设奖项数的120%,确定进入第二轮的项目;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路演、项目展示PPT、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现场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各组别一、二、三等奖,根据省赛名额,遴选推荐优秀团队参加省赛。

3.全省复赛(7月)。全省复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包括项目计划书和项目展示PPT,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现场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各组别一、二、三等奖。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赛事(5-7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大赛分主赛道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五个组别进行评奖。五组共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优秀组织奖2个,最佳指导教师奖5个(具体奖项数量及等级设置依据报名情况进行调整)。

一等奖奖金2000/个,二等奖奖金1000/个,三等奖奖金500/个,最佳指导教师奖奖金1000/个,优秀组织奖奖金1000/个。

八、激励措施

学校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推荐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具体竞赛激励措施如下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中心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对国赛金奖和银奖项目,符合湖南省教学成果奖申报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奖;符合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立项条件的,直接推荐为重点科技项目和一般项目。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并推荐入驻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享受湖南省大学生就创业基金会相关扶持资金等相关优惠政策。

3对国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教师,直接推荐入选全省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库,奖励推荐立项1个省级教研教改项目;符合有关遴选条件的,直接申报并审核推荐芙蓉学者青年学者或湖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

4对国赛银奖及以上奖项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相关评选条件的,直接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纳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服务脱贫攻坚考核评价内容,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获奖项目(限在籍学生项目)推荐纳入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践育人项目。

九、材料报送要求

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大赛的上下衔接与信息报送等工作,并于52417:00之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同时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创新创业学院邮箱。

十、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陶连洲、张碧,0731-58683538,邮箱sc58683762@163.com工作QQ:472305052

 

附件:1.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大赛选拔赛申报项目推荐项数表

     2.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大赛选拔赛申报表

     3.第五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南省大赛选拔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19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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