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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三位一体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工作,把创新教育贯穿教育活动全过程,加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学校基于2023年12月15日下发《关于启动第十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的基础上,对标教育部2024年4月28日下发《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举办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大赛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大赛简介

由教育部与各地方政府、各高校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于2023年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大赛自2015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九届,成为覆盖面最大、影响最广、成果最多、规格最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盛会。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目标

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融通中外的国际创新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五)人工智能+项目:聚焦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赋能千行百业智能化转型升级,符合人工智能+发展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内涵及要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根据四新”“人工智能+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人工智能、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参赛项目如有涉密内容,参赛前须进行脱敏处理。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年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今年大赛。具体提交系统事项根据上级通知文件另行通知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人员(不含产业命题赛道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赛事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的参赛事宜待后续上级文件通知,再组织参赛报名,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提前做好备赛工作。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发展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创业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人工智能+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组

(1)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研究生组

(1)创意组

①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业组

①参赛项目须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注册)。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比赛赛制

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院级初赛教学单位、研究生院负责组织,校级决赛由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2023年12月-2024年5月)。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组织院级初赛,按要求评选本单位优秀项目,并按项目质量从高到低向学校推荐。

(二)校级(2024年5-6月)。校级决赛根据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等评审环节,分别评出各赛道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三)全省复赛(待定,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考核激励措施

学校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遴选和立项推荐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和成绩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其他相关激励措施参考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修订稿)》的通知(湘教发〔2023〕33号)(附件2)。

、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需在院级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学院推荐项目不少于10个,其他学院推荐项目不少于6其中,各学院推荐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少于2个。

4.各教学单位、研究生院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项目汇总表(附件4)、项目申报书(附件5)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双创楼104办公室,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工作邮箱:sc58683762@163.com

:汇总打包材料命名格式为:XX学院(或研究生院)——“创新大赛(2024)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档文件夹格式:分赛道、分申报组别建文件夹;文档命名格式: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申报项目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完成系统填报,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工作详情联系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联系人:黎君仪,李珍辉;电话:58683885,58683600。

特别说明:本通知相关内容如与最新上级赛事文件通知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的通知

2.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修订稿)》的通知(湘教发〔2023〕33号)

3.关于启动第十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20231215日)

4.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2024年5月6日)

5.湖南工程学院2024年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项目申报书(2024年5月6日)

6.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4)学生操作手册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

                                                202457


(审核:李珍辉 梁九妹 符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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