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积极备战第十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启动第十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方便各项目团队提前做好备赛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坚持更湖南、更中国、更国际、更教育、更全面、更创新、更协同的大赛目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和弘扬红色基因,聚焦“五育”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开启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新征程,激发青年学生创新创造热情,打造共建共享的创新创业盛会,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已获本大赛往届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具体提交系统时间根据上级通知文件另行通知)。
(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校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赛事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的参赛事宜待后续上级文件通知,再组织参赛报名,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提前做好备赛工作。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本科生组
(1)创意组
A.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C.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是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研究生组
(1)创意组
A.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C.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1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A.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1年3月1日前注册)。
B.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9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该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
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比赛赛制
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院级初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院级初赛由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负责组织,校级决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六、赛程安排
(一)院级初赛(计划2023年12月-2024年3月)。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组织院级初赛,按要求评选本单位优秀项目,并按项目质量从高到低向学校推荐。
(二)校级决赛(计划2024年3-4月)。校级决赛根据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等评审环节,分别评出各赛道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三)全省复赛(待定,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七、考核激励措施
学校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遴选和立项推荐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和成绩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评选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其他相关激励措施参考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修订稿)》的通知(湘教发〔2023〕33号)(附件1)。
八、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需在院级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项目参加校赛。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材料与化工学院、计算机与通信学院、管理学院推荐项目不少于10个,其他学院推荐项目不少于6个(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少于2个)。
4.各教学单位、研究生工作处暂定2024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4,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工作邮箱:sc58683762@163.com。
注:汇总打包材料命名格式为:XX学院(或研究生工作处)—第十届“互联网+”申报材料汇总;电子档文件夹格式:分赛道、分申报组别建文件夹;文档命名格式: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申报项目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完成系统填报,系统暂未开放,系统开放时间和校赛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相关工作详情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李珍辉,黎君仪;电话:58683762,58683885。
特别说明:本通知相关内容如与2024年发布的上级赛事文件通知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修订稿)》的通知(湘教发〔2023〕33号)
2.第十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3.第十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12月15日
(审核:李珍辉 谢卫才 符雅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