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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备战第九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九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方便各项目团队提前做好备赛事宜,现就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最终参赛要求以后期正式印发的上级竞赛通知文件为准)

一、目标任务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大赛为抓手,引导和开展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赛事相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各领域现实需求,充分体现高校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方面取得的成果,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卫生、能源、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数字技术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文化传播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实、健康、合法。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如有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违背大赛精神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所获奖项等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项目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报名参赛,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且代表的参赛学校具有唯一性。参赛团队须在报名系统中将项目所涉及的材料按时如实填写提交具体提交时间根据上级通知文件另行通知

(三)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赛事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的参赛事宜待后续上级文件通知,再组织参赛报名,各教学院部提前做好备赛工作。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本科生组

(1)创意组

A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均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C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是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A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A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研究生组

(1)创意组

A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C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A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51%。

3)成长组

A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B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研究生学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C 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全日制学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该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

(1)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各教学院(部、中心)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比赛赛制

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学院初赛校级决赛两级赛制。学院初赛教学院(部、中心)负责组织,校级决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六、赛程安排

(一)学院初赛(计划3-4月)。各教学院(部、中心)组织院级初赛,按要求评选本单位优秀项目,并按项目质量从高到低向学校推荐。

(二)校级(计划4-5月)。校级决赛根据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等评审环节,分别评出各赛道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三)全省复赛(待定,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七、激励措施

学校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推荐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具体竞赛激励措施如下: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其他相关激励措施参考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号)(附件1)。

八、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教学院(部、中心)需在本院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少于6个项目(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少于2个)参加校赛

4各教学院(部、中心)于4月13日17:00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4,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工作邮箱:sc58683762@163.com

电子档文件夹格式:分赛道、分申报组别建文件夹;文档格式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申报项目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cy.ncss.cn完成系统填报系统暂未开放系统开放时间和校赛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谭淼谢卫才;电话:58683885,58683538。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号)

2.第九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3.第九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3316日  


    (审核:李珍辉 谢卫才 符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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