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备战第八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八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方便各项目团队提前做好备赛事宜,现就竞赛有关事项(最终参赛要求以后期正式印发的上级竞赛通知为准)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大赛为抓手,引导和开展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赛事相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比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三)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赛事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该赛道分为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9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9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该赛道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教育),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各教学院(部、中心)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比赛赛制
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院赛、校赛两级赛制。院赛由教学院(部、中心)负责组织,校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六、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计划4-5月)。各教学院(部、中心)组织院级初赛,按要求评选本单位优秀项目,并按项目质量从高到低向学校推荐。
2.校级大赛(计划5-6月)。校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3.全省复赛(待定,具体以省赛通知为准)。
七、激励措施
学校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推荐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具体竞赛激励措施如下: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其他相关激励措施参考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 号)(附件1)。
八、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教学院(部、中心)需在本院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少于4个项目(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少于1个)参加校赛。
4.各教学院(部、中心)于5月6日17:00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4,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工作邮箱:sc58683762@163.com。
注电子档文件夹格式:分赛道、分申报组别建文件夹;文档格式: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
申报项目须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完成系统填报,系统暂未开放,系统开放时间和校赛相关事宜关注群消息,群号:752744487,项目负责人务必加群。
如有疑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熊依,谢卫才;电话:58683885,58683538。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 号)
2.第八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
3.第八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4月8日
(审核:李珍辉 谢卫才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