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服务我省“三高四新”战略,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建设一批体现新时代要求、开放共享的专业类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努力为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重要载体与平台。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255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和认定及2019年已立项建设项目中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认定申请工作
1.申报类型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2.申报条件及要求
在先期建设的基础上,对照“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附件2)申请认定,并填写认定申请表(附件3和4)。
2018-2020年已经通过教育厅认定的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校企合作创新创业基地不再参加本次评选;培育立项建设的校级中心和基地重新报送材料,可参加本次省级遴选。
对教育厅公布认定的中心和基地,学校从“双一流”建设专项经费和自有资金中自主统筹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对培育立项建设的校级中心和基地,学校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同类项目按最高级别资助,不重复资助。
二、2019年立项项目中期考核
1.中期考核对象
2019年认定的省级、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名单详见附件5)。
2.中期考核要求
提交中期考核报告(附件6)及相关支撑证明材料。
三、进度安排
9月24日前,各申报学院(部、中心)将认定申请汇总表(附件7)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
10月15日前,各申报学院(部、中心)将认定申请材料和中期考核报告(认定申请书和中期考核报告各一式两份,相关支撑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分别用文件袋封装,贴好申请书或考核报告封面,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同时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支撑证明材料形成一个 pdf文档,包含封面和目录)发送到创新创业学院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和考核材料进行评审。择优推荐3个创新创业教育中心、3个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至教育厅。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独立学院申报占母体高校指标。
联系人:熊依、谢卫才;联系电话:58683538;
电子邮箱:sc58683762@163.com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
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校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
附件5:2019年省级、校级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立项名单
附件6:立项建设项目中期考核报告书
附件7: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认定申请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