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中心)、研究生工作处: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8〕19号)的规定,为进一步鼓励、扶持、助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为优秀创新创业项目提供培育、孵化平台,学校继续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和前期入驻项目孵化期满考核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项目申报
(一)申请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及其成员原则上为湖南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含研究生),团队负责人在校综合表现良好,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经营理念、管理能力与水平;创业团队为3-5人,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鼓励跨年级、跨专业、跨学科组队申报。
2、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竞争优势或良好的市场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鼓励以技术、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为主要内容的项目申报。
3、创业项目须有详细、操作性较强的计划书。
4、创业项目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和推动作用,参加过校级(含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和专业结合紧密的、能够为在校生提供创业实践岗位的、有较好的预期年收入的优先。
5、已入驻过孵化基地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19年入驻项目在本次考核优秀的,可申请继续孵化,原则上每个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2年。
6、2020年国家级创新创业项目直接认定为本年度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只需提交申报书,不参与评审。
(二)申请及评审程序
1、项目申请和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团队向所在教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各教学院对本院申报入驻的项目进行初选、审核,确定并报送。
2、资格审查和评定。创新创业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入驻资格,初步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审查合格后,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入围名单。
3、公示。将拟入围的项目名单通过创新创业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驻项目名单。
4、入驻孵化。创新创业学院将组织入驻项目负责人签订协议,根据实体规模安排办公场地,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入驻基地孵化。
(三)提交材料要求
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含申请表与计划书,见附件1)。
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
3、项目负责人及合伙人的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项目立项文件等其它能说明项目技术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4材料附于申报书之后,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成册)
(四)孵化基地优惠政策及条件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位于主校区创新创业学院。项目孵化期间,创业团队原则上应常驻基地。孵化间配备有办公家具、空调、网络、水、电等基本设施和条件。
1、免费为入驻项目铺设网线开通网络;
2、免收入驻项目所有场地租赁费;
3、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入驻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
4、入驻项目考核合格后,视为校级课题结题,并颁发合格证书;
5、帮助入驻项目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五)其他要求
1、各教学院应充分认识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与就业工作的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动员,切实做好项目遴选的组织、推荐工作。各教学院(含研究生处)推荐入驻项目数量不得少于2个,不含认定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所有申报的纸质材料需经各学院初审并签章。
3、通过审批的项目须签署《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协议书》后才能入驻基地,孵化期间的管理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前期项目期满考核
(一)评估考核对象
2019年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附件3)。
(二)评估考核内容及方式
评估考核内容分为孵化项目营业额、税收额、团队建设情况、项目及产品市场情况、场地使用、项目成果转化情况等内容。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记分的形式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估考核程序
(1)创新创业学院发出考核书面通知;
(2)团队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
(3)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
(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
(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
(四)提交材料要求
(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表(附件4);
(2)营业执照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扫描件;
(3)项目成果转化佐证材料(含作品、申报的专利、著作权,发表的论文以及各类比赛获奖)。
(4)《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
以上材料(1)、(2)、(3)采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指导老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五)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分在80-100分为优秀,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考核优秀比例控制在入驻项目总量的10%以内。
根据入驻项目孵化的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学校对考核合格的入驻项目予以一定的经费补助。
入驻团队在评估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
(1)创业团队入驻后,未按要求在场地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处于停顿状态,致使团队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者;
(2)未能按时向创新创业学院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过整改无效者;
(3)创业团队出现重大安全事故者;
(4)主要负责人违犯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者;
(5)超出业务规定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
(6)擅自更换团队负责人者;
(7)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以上警告者;
(8)入驻项目日常配合、卫生及考勤不合格者。
三、材料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教学院和研究生工作处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17:30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102室,相应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c58683762@163.com。过期将不予受理。
所交材料包括:申报书及佐证材料(附件1)、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期满考核表及佐证材料(附件4)、考核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2020年度孵化基地入驻项目申报,xx学院--2020年度孵化基地前期入驻项目期满考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张碧,刘洞波;联系电话:0731-58683538,58683762。
附件:
1、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书
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2019年度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清单
4、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表
5、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