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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及前期项目结题验收的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安排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十三五规划》、《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51号)要求,现就2020年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一)项目申报

1.项目培育。各学院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在此基础上,组织优秀团队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第“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在已通过评审推选出的年度新立项校级项目中进行遴选推荐

2.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申报范围。仅针对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读本科大学生个人或团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进行申报,项目必须在学生毕业前完成,毕业年级学生和已有省级项目的学生不得申报。应用技术学院自行组织申报。

4.申报数量根据2020年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正式通知要求再确定,各教学院申报数量名额不少于往年分配数。

5.申报材。学生申报者需向所在学院提交《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已有前期调研、进展情况或已有成果佐证申报创业训练项目的学生还需提供商业计划书、可行性分析报告或市场评估调研报告;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学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供开发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情况、公司运营、财务分析报表,以及企业工商登记证明材料(企业法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立项:

1)学生作为项目主持人或项目成员,申报数量超过2项者;

2)教师指导项目(含第二指导教师),数量超过2项者;

3)项目名称,与前期立项项目名称雷同者;

4)经论文查重系统检测,项目申报书与前期立项项目申报书文字重复率超过30%;

5)前期有项目未按时结题者;

6)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者;

7)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者。

2.项目应充分考虑项目成员梯队组成,人数不超过5人,以高年级学生为核心成员,带动低年级学生参与,保证该项目能够在学生毕业前完成。

3.学生是项目的主体,为充分尊重项目组成员的创新思维及选题需求,学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保证选题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前沿性和探索性的前提下,进行自主选题、自主设计、自主实施、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指导教师要积极引导参与项目的学生,积极撰写与项目研究相关的学术研究报告、论文,将研究成果转化成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及其他应用成果。

)经费管理

1.学校对校级立项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资助标准为: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1000元;文科类项目,每项资助600元。

2.项目经费不重复资助,项目资助经费要专款专用,由承担项目的学生报账和使用,指导老师和教学院(部、中心)不得截留和挪用。

、前期项目结题验收和报账工作

(一)结题验收和报账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

1)2016-2019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可申请结题验收。其中2016年度立项项目,须在20204月前完成结题,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该项目实施。2016年未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2)。

(2)已结题但未报账的项目,项目学生负责人应于2020年4月前完成报账事宜,若逾期,学校将冻结项目经费。

(3)创新创业学院将对项目结题情况进行公布。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结题验收的项目,学校将取消该项目的实施,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

)结题验收要求

    1.国家级省级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照省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平台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并将报告装订成册,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2.项目结题时,项目申请人须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题报告(附件34,包括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稿,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3.为更好地统计项目研究期间取得的成果,项目结题时还应提交与项目研究相关的成果,包括撰写的研究报告、发表的论文、设计成果、发明专利、科技作品、各类学科竞赛获奖以及其他所有相关佐证材料(附件5

、其他事项

    1.鼓励支持“卓越计划”班的学生积极申报;

    2.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学生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广泛宣传,积极发动所在学院学生申报,并认真组织实施和结题验收。对申报数量少于分配名额、实施组织不力和结题验收效果不好的教学院,下一年度将扣减其立项分配指标。

    3.国家级、省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应在研究期间内完成一定数量和质量成果,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今后学校将加大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验收取得成果的要求力度,确保项目完成质量。

    4.材料提交时间为2020年3月,具体提交时间和各教学院具体申报数量,请关注正式通知。

 

附件:

    1.2020年度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2.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6年立项未结题项目清单

    3. 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4. 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5. 湖南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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