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营造我校创业创新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促进校地协同发展为目标,对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湘潭市“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湘潭分赛,组织和鼓励优秀团队、优秀项目参加此次活动,现将我校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 共圆中国梦
二、大赛时间
2018年4月-5月
三、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湖南工程学院
承办单位:创新创业学院
四、参赛对象
学校全体学生(含研究生)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入驻项目、国家、省、校级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立项项目、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等成员参赛。
五、组织形式及赛制安排
大赛分赛分为主体赛和专项赛两部分。其中:①主体赛面向全体学生,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赛区选拔赛、半决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实施;②专项赛面向去产能转岗职工、残疾人两类特殊群体,按照各分赛区选拔赛、半决赛两个阶段实施。
六、报名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本次大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专项组三个组别。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即注册登记时间2017年5月31日以后)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即注册登记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至2017年5月31日期间)。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8年5月3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项目第一创始人必须为去产能转岗职工或残疾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起止时间
2018年4月5日-4月25日
(二)报名渠道
个人(团体)已注册登记的按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区选择相应的分赛区。未注册登记的,各学院统一汇总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同时提交相关纸质和电子版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提交材料:①项目信息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已正式登记注册企业的参赛选手,需出具工商营业执照)和申报项目PPT,报名者需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材料缺项的视为无效材料。
八、赛制流程
赛事分为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具体赛程安排如下:
1、组织报名(2018年04月5日至04月25日)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发动学生报名参赛,并于4月15日前按创新项目组、创业项目组类别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2、项目评选(2018年04月26-5月10日)
创新创业学院对报名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选。校内选拔赛将于5月10日前完成。获奖团队将择优推荐参加“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湘潭分赛半决赛和决赛。
九、评审标准及规则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社会价值。在评审过程中,针对“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针对“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吸纳贫困群体或残疾人就业等方面进行打分。同时,还要关注项目带动精准扶贫、促进绿色发展等内容,并适当关注项目的商业价值。
十、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学院:陶连洲,张碧(F栋402);联系电话:58683538,58683762。
附件3:“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湘潭分赛项目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人社部函〔2018〕27号 人社部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1).pdf
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