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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职责简介


(一)职责范围

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是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录取、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以及创新创业教育与指导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的政策、法规和省市主管部门的文件、制度,落实招生计划,完成招生任务,提高学校生源质量,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提高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和就业质量,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引领,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具体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学校党政的部署和决定;

(2) 制订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招生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相关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

(4)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宣传工作和生源基地建设,做好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咨询与接待;

(5) 组织实施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录取数据的发布、存档、移交、统计和分析;协助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核工作;

(6) 制定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制度并组织实施;

(7)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的资格审查,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核查,毕业生就业情况跟踪等工作;

(8) 负责校园招聘工作,组织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活动;负责就业市场开拓、就业实习基地建设工作;协助校内相关单位办理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离校事宜;

(9)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与教学,就业技能培训与咨询,就业师资队伍建设;

(10) 负责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等重点毕业生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相关工作;

(11)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建设与教学,创新创业与就业教改专项项目申报并实施,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

(12) 负责学校创新创业平台、基地的组织申报、受理与建设;

(13) 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组织申报、建设及管理;

(14) 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科竞赛的指导、组织和管理;

(15) 负责组织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和校园文化建设;

(16) 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与档案移交工作;

(17) 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18) 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党员教育管理、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和安全、保密、稳定工作;

(19) 负责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招生录取及经费使用、就业指导及经费使用、创新创业指导及经费使用、其他预算经费使用、就业协议书审核与管理、毕业生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20)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核:李珍辉 梁九妹 符雅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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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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