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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七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为备战第七届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决定举办第七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比赛旨在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动力,鼓励大学生参与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以大赛为抓手,引导和开展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推动科研成果与赛事相结合,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我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二、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二)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指导教师不超过3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参赛项目根据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校级赛事下设2项主题赛道: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该赛道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2021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3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3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该赛道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各教学院(部、中心)须严格审核参赛项目条件和参赛对象资格,如发现参赛条件、资格不符或推荐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直接取消项目参赛资格并依法依规依纪予以追责。

五、比赛赛制

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采用院赛、校赛两级赛制。院赛由各教学院(部、中心)负责组织,校赛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组织,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六、赛程安排

1.学院初赛(4-5月)。各教学院(部、中心)组织院级初赛,按要求评选本单位优秀作品参加校级比赛。

2.校级大赛(5-6月)。校赛计划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网络评审环节;第二轮为现场评审,包括项目计划书、项目路演展示、评委提问,根据第二轮评审成绩分别评出各赛道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参加省赛。

3.全省复赛(待定)。

七、激励措施

学校将教师指导竞赛及获奖情况纳入教学工作量计算、教师考核奖励、职称职务评聘以及各类人才项目、教学科研项目遴选和立项推荐的重要指标,将学生获奖经历作为相关课程学分认定、免试推荐就读研究生、评选表彰优秀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具体竞赛激励措施如下:

1.将大赛获奖情况纳入学院年度考核、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与中心评建等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省赛获奖项目优先入驻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

其他相关激励措施参考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 号)(附件1

八、工作要求

1.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实施,广泛动员学生、教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深入挖掘校友资源,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

2.各教学院(部、中心)要重点挖掘种子项目,对于入选学校优秀种子项目的团队,学校将进行重点支持、重点资助。

3.各教学院(部、中心)需在本部门初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少于4个项目(其中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不少于1个)参加校赛。

4.各教学院(部、中心)5617:00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汇总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创新创业学院104,电子档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工作邮箱:sc58683762@163.com

注电子档文件夹格式:分赛道、分申报组别建文件夹;文档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申请人。

如有疑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熊依,方正军;电话:5868388558683538


附件:

1.关于印发《湖南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激励措施》的通知(湘教发〔202035 号)

2.第七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

3.第七届湖南工程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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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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